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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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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庚寅年六月初六         闷声不语的夏天

    分手两周后一次吃饭我娘开玩笑跟我说,你说别人家的姑娘交个男朋友,总能得点儿东西,你交个男朋友分手了,还得给人家钱。你看那XXX家的姑娘,第一个男朋友给了套房子,第二个买了辆宝马,第三个送了架大三角钢琴。

    我说是啊,你女儿这方面没什么能耐。

    我总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是个你情我愿的事情,这期间无论付出什么都不用计较太多。但我总是心存歉疚觉得既然分手是我提出来的,情分上已经亏欠了人家,怎么也得通过其他方式补偿点儿才觉得心安。

    这样其实也很正常,不正常的是往往男方会觉得我除了欠情还欠了他们家宝贝大儿子一堆钱。就说是因为我才买的吧,难道换个女的你们家就不买了?难道换个女的你们家房产证上的名字就能换?换个女的你们家大宝贝儿就不选那些死贵死贵牌子的沙发了么,那些可都不是我挑的,我觉得IKEA就很好,颜色鲜艳又不贵。

    对,你们家大宝贝是真心喜欢我的,对此我也觉得很抱歉。如果他本人跟我亲口提出来的话,我会以我的能力和实际情况分担一部分金额,但是别打电话给我娘。你们谁都轮不着跟我娘说话,分手跟她没关系,我自己做的事情我可以自己承担。如果别人不能承担那是他自己不成熟,自己心理承受能力不行,能怪谁。

    有的时候这种事越说越气。

    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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